商学院
  • |   加入收藏
  •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工作 >> 培养工作

    培养工作

    2023年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点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实施细则

  • 信息来源: 刘小萌 | 2023年08月16日 | 访问次数:
  • 参照金陵科技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试行)》(金院字〔202224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金院字〔20222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2023级会计专业硕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坚持双方自愿原则,学生选择导师优先。

    2、每位研究生必须配备2名导师,其中校内导师1名,校外导师1名。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校外导师为第二导师。校外导师一般不独立指导研究生,须与校内导师合作成立导师小组,共同指导研究生。

    二、师生互选条件

    导师必须具有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研究生必须是被我校正式录取且能正常报到注册的研究生。

    三、导师选择指导2023级研究生人数的规定

    每位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原则上每年招收会计专硕研究生数量不超过2人,正在指导的会计专硕研究生总数不超过6人。

    四、双选流程

    1、会计专硕点发布研究生和导师信息,研究生与导师沟通交流,相互了解。

    2、研究生填写《金陵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信息及选择导师申请表》,每名研究生按照志愿顺序可以选择3名导师。

    3、申请表先由第一志愿导师审阅,在招生限额内选择研究生,第一志愿导师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师生互选生效。第一志愿导师不予选择的,由第二志愿导师选择,依此类推。落选的研究生,由学位点进行调剂,在征得师生同意的基础上分配研究生或导师。

    4、双选名单确定后,汇总表需在商学院公示3天,随后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五、双选工作时间表

    1 2023年会计专业硕士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时间表

    时间

    互选流程

    详细内容

    817

    公布导师信息

    研究生秘书将备选导师名单、联系方式、研究方向、科研情况等信息发送给学生。

    818-20

    研究生初选导师

    研究生根据自己的选择意愿,填写《金陵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信息及选择导师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并于820日前将附有电子签名的《申请表》发送到研究生秘书邮箱(happy@jit.edu.cn)。

    821-22

    校内导师选择确认

    研究生秘书将《申请表》发给相关导师,导师根据研究生情况并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志愿在本规定所带人数内选择指导研究生,并在822日前将附有电子签名的《申请表》发送到研究生秘书邮箱(happy@jit.edu.cn)。

    823-24

    协调再次互选

    落选的研究生或导师,由专硕点进行调剂,在征得师生同意的基础上分配研究生或导师。

    825-26

    校外导师选择确认

    校内导师在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及与研究生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校外导师,于826日前将校外导师名单提交至研究生秘书。

    827-29

    公示

    双选名单汇总后,研究生秘书填写《金陵科技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与导师互选情况汇总表》(简称《汇总表》)并在商学院公示3天。

    830

    研究生处审定、

    备案

    研究生秘书将《汇总表》以及公示照片电子版交研究生处。

    六、其他说明

    师生双选工作一经结束,不能随意更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导师的,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位点牵头学院研究,报研究生处审批后,办理相关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