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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2019年10月10日 | 访问次数:
  • 各班级:

    现将2018—2019学年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标准

    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金院字[2016]46号)文件要求评选。

    (一)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乐于奉献、联系群众的班委会;

    3.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4.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学风;

    5.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及文艺体育竞赛;

    6.评优学年班级同学无违纪情况;

    7.评优学年班级无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二)先进个人

    1.三好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15%;

    (3)自觉遵守各项校纪校规,评优学年无任何纪律处分。

    2.优秀学生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30%;

    (3)评优学年担任班级、团支部、学院、学校学生干部;

    (4)任职期间工作认真、尽职尽责,能及时了解同学所需,并热情为同学服务,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自觉遵守各项校纪校规,评优学年无任何纪律处分。


    二、工作要求

    1.先进集体

    请申报班级填写附件210月17日前请各片区将附件3电子稿汇总给王佳璇同学邮箱:726402021@qq.com)。


    2.先进个人(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本次评选采用网上申报,具体工作如下:

    1)第一阶段(1010-1017日):由班级确定获奖学生,并填写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1)。请各片区于10月17日前将附件1电子稿交王佳璇同学邮箱:726402021@qq.com)。

    2)第二阶段(10月17-10月20日):请第一阶段确定后的获奖学生进行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系统申请。系统申请请提交如下材料:a.上一学年(两个学期)各科成绩单完整截图;b.学年综测班级排名表盖院章

    3)第三阶段(10月20-10月24日):网上审核,包括退回后重新提交审核。

    4)第四阶段:请相关班级、同学从系统导出、打印《三好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先进班级登记表》,1028日前请各片区汇总纸质稿,交给王佳璇同学。


    请相关班级、同学在规定时间进行操作,逾期责任自负。





    商学院学工办

    201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