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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转发教务处关于《授课总结》和”试卷分析”填写要求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2019年12月26日 | 访问次数:
  • 转教务处通知,为提升教学质量,从本学期开始:
    1. 所有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按教学班提交《授课总结》。
       含理论课、实践课。每个教学班填写1份《授课总结》,请任课老师随期末材料一起上交至412教务办公室。
    2. 试卷册内《试卷分析表》中的”试卷分析”部分, 请按照教务处提出的具体要求填写。
       此项仅进针对有试卷的课程。

    相关表格,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