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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3-26 访问次数:
各辅导员、各班主任、 各班级: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我校 2019年 清明节 放假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清明节 放假安排: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
二、放假期间,全校停课。请 各辅导员、各班主任、 班级加强安全管理, 做好相关安排。
   三、为保障商学院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使广大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 4 5 日至 7 日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1. 思想上高度重视
    清明节 放假期间,各辅导员、班主任、各班级学生干部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将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
2. 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放假期间,所有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遇突发事件,务必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
(2)任何学生或学生团体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包车组织学生返乡,未经公路客运管理部门授权不得开展车票订购活动。
(3)任何学生无论在校内校外,不得乘坐没有运营资质的车辆,不得到高速路口截车。
(4)妥善保管自身财务,防盗防骗。
(5)留校学生,夜晚按时回校,不得夜不归宿。
3. 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各班级务必在 4 月2日前完成学生出行情况统计工作,填写《商学院学生假期去向登记表》电子稿,准确把握学生出行地点、离校时间、返校时间、联系方式,对学生出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请各班主任签字确认《学生假期集体假条》纸质稿的时间和学生去向,并及时召开放假前班会,填写《商学院班会记录》纸质稿。假期结束,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填写《假期学生返校情况登记表》电子稿,并将学生返校情况及时报片区辅导员汇总。
4. 要交的材料及时间:
(1) 4 月2日(星期 )16:00前各辅导员助理将本片区各班的《商学院学生假期 去向 登记表》电子稿、班主任签字确认的《学生假期集体假条》纸质稿、《商学院班会记录表》纸质稿收齐,统一交给潘阳老师的助理。(各班长提醒班主任务必要在系统中为假期不留校的同学请假,否则被记夜不归宿后无法在系统中处理)
(2) 4 7 日2 2 :00前请各辅导员助理将本片区各班的《假期学生返校情况登记表》电子稿汇总,交于潘阳老师的助理。
江宁校区:
校园“110”报警电话: 86188830
江宁保安队长电话:丁队长:18913806642(内线6642)
江宁区科学园派出所电话: 84951330(报警)
                        52718934(报警)

商学院学工办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