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试行)》,并结合会计专硕学位点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复试录取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二)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复试录取质量。
(三)确保管理规范。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采取三随机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本硕士点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校内现场复试的方式开展。
(二)复试比例
按复试录取计划一般不低于1: 1.2 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总人数,进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内容与流程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由会计硕士点统一组织。笔试包含专业课笔试(含会计学和财务管理,参考书目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180分钟(专业课笔试120分钟,思想政治理论笔试60分钟)。
(2)笔试时间
2023年3月28日下午13:30-16:30。
(3)笔试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通知。
(4)笔试规则
复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考场提供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供考生使用。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60分钟方可离场,一旦发现作弊取消复试资格。
2、综合面试
(1)面试时间:3月29日9:00——16:00
(2)面试场所: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通知
(3)综合面试内容及时间要求
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试题由考生在提供的题库中当场随机抽取产生。
(4)面试规则
考生在等候区等候叫号,按照引导进行面试,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四)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项目 | 地点 |
3月28日 | 上 午 | 9:00-11:00 | 1.考生报到; 2.考生资格审查; 3.领取复试安排表。 | 科技楼3号楼401室 |
下午 | 13:15 | 面试场次抽签 | 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通知 |
下午 | 13:30-16:30 | 笔试 | 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通知 |
3月29日 | 上午 | 9:00-12:00 | 综合面试 | 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通知 |
下午 | 13:00-16:00 | 综合面试 | 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通知 |
备注:考生当天凭复试通知短信进校,其他未尽事宜,等候通知。 |
三、录取规则
(一)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0.6+复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0.4。
其中,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专业课和思政课笔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二)录取办法
1.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录取)。
2. 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三)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 复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低于60分。
2.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 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4. 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四)公示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在本硕士点所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预审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3月27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发至邮箱:happy@jit.edu.cn,学院将对考生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档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为必须提供项):
*1. 个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盖章)
*2. 初试准考证。
*3. 居民身份证。
*4. 考生类别材料: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往届生)。
*5.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和往届生均须提供。
*6. 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英语水平证书:如四六级、雅思、托福等。
*8. 计算机水平证书。
9. 其他能够证明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证书或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等(如有)。
(二)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预审后,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3月28日上午9点于指定地点携带资格审查纸质资料(包括原件、1份复印件)到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
(三)注意事项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其它要求及说明
1、学院以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本人须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未尽事宜及与《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试行)》不一致处,以学校文件为准。复试其他事项详见金陵科技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相关通知。
4、本细则由金陵科技学院会计硕士点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联系及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金陵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s://yjsc.jit.edu.cn
电子邮箱:yzb@jit.edu.cn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
监督电话:025-8618820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5-86188861(纪委)
联系部门:会计硕士点办公室
会计(125300)联系人:刘老师,025-86188551
网址:https://business.jit.edu.cn/(商学院)
地址:金陵科技学院科技楼3-4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