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金院字[2021]123号)要求,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定工作。经学院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我院539人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至2023年11月18日15:00。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
联系人:张晨
邮箱:zhangchen@jit.edu.cn
办公地址:科技楼3,413-1办公室
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