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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李竹叶 发布时间:2022-11-09 访问次数:

各班级:

现将2021—2022学年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标准

按照《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金院字[2022]67号)文件要求评选。

(一)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乐于奉献、联系群众的班委会;

  3.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4.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学风;

  5.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及文艺体育竞赛;

  6.班级有自身特色建设,并有相应成果;

  7.评优学年班级同学无违纪情况;

  8.评优学年班级无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二)先进个人

  1.三好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

  (4)学习成绩优异,评优学年考试、考查科目无不及格情况,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15%;

  (5)自觉遵守各项校纪校规,评优学年无任何纪律处分。

  2.优秀学生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评优学年担任班级、团支部、学院、学校学生干部;

  (3)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及时了解同学所需,并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4)学习成绩优良,评优学年考试、考查科目无不及格情况,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30%;

  (5)自觉遵守各项校纪校规,评优学年无任何纪律处分。

二、工作要求

1.先进集体

  请申报班级填写附件2和附件3,11月14日下午2点前请各片区将附件2电子稿汇总给黄章琴同学(邮箱:984648232@qq.com),附件3纸质稿辅导员签字后交给黄章琴同学。

2.先进个人(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本次评选采用网上申报,具体工作如下:

(1)第一阶段(11月9日-11月14日):由班级成立评议小组确认获奖同学,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干部、学生代表(不少于5人组成)。班级确定获奖学生,并填写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1)。请各片区于11月14日下午2点前将附件1电子稿交黄章琴同学(邮箱:984648232@qq.com)。

  同时请相关学生登录“我的金科院”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系统申请,系统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理由请写明:班级人数、班级综测排名,有无挂科、有无违纪处分、体测是否不及格等情况;

 (2)提交附件:绩点排名(盖章版)、综测排名(盖章版)、上一学年所有学科成绩单。

  系统申请如遗漏注意事项信息,将做退回处理,因此错过系统截止时间,后果自负。

(2)第二阶段(11月14日-11月16日):网上审核,包括退回后重新提交审核。

  请相关班级、同学在规定时间进行操作,逾期责任自负。

商学院学工办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