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的要求,我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金院字〔2021〕123号)》文件规定,经过认真的评比和筛选,支敏等486人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名单公示于商学院公告栏(科技楼3,413办公室门口),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
联系人:申瑞
邮箱:sr@jit.edu.cn
办公地址:科技楼3,413-2办公室
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