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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商学院2021-2022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 周建 发布时间:2022-11-03 访问次数:

各班级:

现将2021—2022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实施》(金院字[2021]124号)文件要求评选(见附件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按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申请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校级一等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5%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5


2 校级二等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10%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2


3 校级三等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25%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0


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评比:

1)评定学年综合测评德育行为规范考核为C等以下(C);

2)评定学年所修必修课或选修课成绩有不及格者(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3)评奖学年受到纪律处分者;

4)在校期间体质测试不合格者。


不得参加评比情况及其他详细要求参见附件1


2.转专业学生2021—2022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在当前学院和班级开展。


3.具体操作:

第一阶段(113-118日):

由班级确定获奖学生,学生本人填写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请各片区于118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2电子稿交黄海燕(邮箱:826980505@qq.com);纸质稿各片区一份,签字确认后上交,具体上交地点稍后通知。


第二阶段(114-118日):请第一阶段确定的获奖学生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系统申请。操作说明参见附件3,务必按照下面申请要求填写和上传,不符合要求的将被退回。


系统申请要求:

A. 附件材料请上传:(a)学年综测班级排名(盖院章)照片;(b)绩点排名(盖院章)图片。(c)上一学年(两个学期)各科成绩单完整截图。

(注:综测排名和绩点排名图片由学院统一提供,请将本人成绩打框标注再上传)。

B. 申请理由请写明:班级人数,上学年综测排名,上学年平均绩点,有无挂科违纪情况,在校期间体质测试是否合格及其他个人情况,80-150字。


第三阶段(119-1114日):学院公示,网上审核,包括退回后重新提交审核。


请相关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逾期责任自负。




          商学院


          202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