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
二、评选条件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金院字〔2021〕123号),被我院本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标准
由各班级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分2300、3300、4300元三档,根据学院困难学生人数分等级评定,总发放金额应与下达的指标相一致。国家助学金分春、秋两学期发放。
四、申请程序
1.由辅导员根据综合情况分配各班名额,各班确定学生助学金等级并公示;
2.班级公示助学金等级无误后,请申请人在11月3日下午5点前在学生网上事务大厅中填写信息申报提交。(详见《附件1》)
3.上交材料:(1)各班级公示后,各助理填写《附件2》的黄色部分内容,于11月3日中午12点前交给资助中心。
(2)学生网上信息经过审核后,打印《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各助理收齐交给资助中心(具体日期等学校通过后通知)。
4.请申请学生检查“网上服务大厅”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银行卡的准确,必须提供准确的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卡号,如因为个人基本信息不准确导致影响助学金发放,后果自负。
注:1.在申报时不可以将困难认定时的各种困难再次陈述,言简意赅的书写申请,重点是从思想和感恩的角度进行书写。
2.已经申请了“退役士兵助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系统已经设置了不可兼得原则,审核时会有提醒弹框。
国家助学金网上申报11月4日截止,系统关闭。请大家在11月4日12点前确保填写完毕
五、助学金的发放
学校收到省教育厅、财政厅的国家助学金的批复和经费后,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由财务处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根据上级财政国库资金使用要求,校外劳务[包括学生的各种奖助学金等]发放全部采用统一的国库支付账户,因该账户的特殊性,发放失败难以查找核对,并对失败款项直接回收。现.要求各位经办人必须提供准确的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卡号等信息,如果因提供错误信息而导致发放失败,由提供相关信息者自行承担责任。请申请学生注意该事项,确保在“网上服务大厅”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银行卡的准确)。
六、各班级要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强自立,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党和国家。
商学院资助中心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