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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商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 申瑞 发布时间:2022-10-31 访问次数:

班级

为切实做好我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

二、评选条件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金院字〔2021123号),被我本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标准

由各班级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分2300、3300、4300元三档,根据学院困难学生人数分等级评定,总发放金额应与下达的指标相一致。国家助学金分春、秋两学期发放。

四、申请程序

1.由辅导员根据综合情况分配各班名额,各班确定学生助学金等级并公示;

2.班级公示助学金等级无误后,请申请人在11月3下午5点前在学生网上事务大厅中填写信息申报提交(详见附件1

3.上交材料:(1)各班级公示后,各助理填写《附件2》的黄色部分内容,于11月3日中午12点前交给资助中心。

2)学生网上信息经过审核后,打印《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各助理收齐交给资助中心(具体日期等学校通过后通知)。

4.请申请学生检查“网上服务大厅”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银行卡的准确必须提供准确的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卡号如因为个人基本信息不准确导致影响助学金发放,后果自负。

注:1.在申报时不可以将困难认定时的各种困难再次陈述,言简意赅的书写申请,重点是从思想和感恩的角度进行书写

2.已经申请了“退役士兵助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系统已经设置了不可兼得原则,审核时会有提醒弹框。

国家助学金网上申报11月4日截止,系统关闭请大家在11月4日12点前确保填写完毕

五、助学金的发放

学校收到省教育厅、财政厅的国家助学金的批复和经费后,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由财务处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根据上级财政国库资金使用要求,校外劳务[包括学生的各种奖助学金等]发放全部采用统一的国库支付账户,因该账户的特殊性,发放失败难以查找核对,并对失败款项直接回收。现.要求各位经办人必须提供准确的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卡号等信息,如果因提供错误信息而导致发放失败,由提供相关信息者自行承担责任。请申请学生注意该事项,确保在“网上服务大厅”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银行卡的准确)。

六、班级要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强自立,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党和国家。

                                        商学院资助中心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