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的要求,为确保我校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商学院现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本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评选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金院字〔2021〕122号)的要求进行评选。
三、奖励和资助标准
奖励和资助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院会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
四、评审程序
1.各班级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让学生详细了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政策和评选办法,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强自立,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评审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
2.学生本人于10月7日下午四点前在我的金科院(http://ehall.jit.edu.cn/new/index.html)线上申请。(附件1)
3.10月9日下午四点前各辅导员助理将辅导员确定后的候选人名单(附件2)交给资助中心(各班报送名单前请在班级公示)。
4.学院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确定拟受奖励和资助学生名单,并于10月11日将名单向本学院师生公示。
5.学院将拟定名单上报学校后,学生工作处会对各学院上报材料组织评审,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奖学金的发放
学校收到省教育厅、财政厅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批复和经费后,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由财务处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根据上级财政国库资金使用要求,校外劳务[包括学生的各种奖助学金等]发放全部采用统一的国库支付账户,因该账户的特殊性,发放失败难以查找核对,并对失败款项直接回收。现要求各位经办人必须提供准确的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卡号等信息,如果因提供错误信息而导致发放失败,由提供相关信息者自行承担责任)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六、注意事项
1、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报。
3、这学期调专业的学生符合参评条件的一律放在新学院参评。
联系人:申老师
电话:8618 8737 Email:sr@jit.edu.cn
商学院资助中心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