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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 邵梁睿 发布时间:2022-04-30 访问次数:

商学院关于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班级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规定,现将我校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

(3)在校期间三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列班级前30%,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②在校期间获得省、市、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③在校期间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科技文化竞赛或体育文艺等比赛中获奖;

④在校期间取得专利发明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文章;

⑤在校期间有创业项目入驻校众创空间、校创业工作室或学院创业实践场地;

⑥考取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

   (4)离校前有不良表现的获奖者,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5)同等条件下,已落实就业单位并上传就业系统的优先考虑。

二、评选范围

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用网上申报,具体工作如下:

 (1)2022届毕业班同学参照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填写附件1《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并提交符合评选条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命名为“班级+姓名”)。各班班长仔细核对本班同学填写的综测排名和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各片区助理核对每位同学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评选条件,确认无误并收齐后,5月1日下午2点前将名单汇总表和证明材料发到邮箱826980505@qq.com。

 (2)5月2日--5月5日,学院评选。

 (3)推荐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登录校园网网上事务大厅的“荣誉称号”板块填报电子申报信息,申请表中“申请陈述”需要填写评选依据以及何时何地何种奖励,学生填报系统开放时间至5月5日截至。学生版操作手册见附件2。

 (4)5月6日学院完成系统审核工作。

 (5)5月6日--5月8日,学院公示。

商学院学工办

2022年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