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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商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 申瑞 发布时间:2021-11-23 访问次数: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

二、评选条件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金院字〔2021123号),被我院本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标准

由各班级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分2300、3300、4300元三档,根据学院困难学生人数分等级评定,总发放金额应与下达的指标相一致。国家助学金分春、秋两学期发放。

四、申请程序

1.由辅导员根据综合情况分配各班名额,各班确定学生助学金等级并公示;

2.班级公示助学金等级无误后,请申请人在11月25日下午4点前在学生网上事务大厅中填写信息申报提交。(详见《附件》)

3.上交材料:

学生网上信息经过审核后,打印《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各助理收齐交给资助中心。

注意:

1.今年的退伍学生费用与助学金一起发放,未认定为经济困难的退伍军人按照3300元发放,已认定为困难生的退伍军人按照4300元发放。

2.在申报时不可以将困难认定时的各种困难再次陈述,言简意赅的书写申请,重点是从思想和感恩的角行书写。

五、助学金的发放

学校收到省教育厅、财政厅的国家助学金的批复和经费后,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由财务处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根据上级财政国库资金使用要求,校外劳务[包括学生的各种奖助学金等]发放全部采用统一的国库支付账户,因该账户的特殊性,发放失败难以查找核对,并对失败款项直接回收。现要求各位经办人必须提供准确的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卡号等信息,如果因提供错误信息而导致发放失败,由提供相关信息者自行承担责任。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并提醒每一位申请学生注意该事项,确保学生在“网上服务大厅”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银行卡的准确)。

六、各班级要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强自立,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党和国家。

                                        商学院资助中心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