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金院字[2016]46号)文件精神,我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认真的评比和筛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至2021年11月18日中午12点。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过期责任自负。
地点:商学院学工办办公室(科技楼3号楼406)
电话:86188737
商学院学工办
202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