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现将2020—2021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实施》(金院字[2021]124号)文件要求评选(见附件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按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申请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校级一等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5%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5;
(2) 校级二等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10%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2;
(3) 校级三等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25%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0;
不得参加评比情况及其他详细要求参见附件1。
2.转专业学生2020—2021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在当前学院和班级开展。
3.具体操作:
第一阶段(11月2日-11月8日):由班级确定获奖学生,学生本人填写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请各片区于11月8日下午2点前将附件2电子稿交黄海燕(邮箱:826980505@qq.com)
第二阶段(11月3日-11月8日):请第一阶段确定后的获奖学生进行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系统申请。操作说明参见附件3,务必按照下面申请要求填写和上传,不符合要求的将被退回。
系统申请要求:
A. 附件材料请上传:(a)学年综测班级排名(盖院章)照片;(b)绩点排名(盖院章)图片。(c)上一学年(两个学期)各科成绩单完整截图。
(注:综测排名和绩点排名图片由学院统一提供,请将本人成绩打框标注再上传)。
B. 申请理由请写明:班级人数,综测排名,上学年平均绩点,有无挂科违纪情况,在校期间体质测试是否合格及其他个人情况,80-150字。
(3)第三阶段(11月8日-11月12日):网上审核,包括退回后重新提交审核。
请相关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逾期责任自负。
商学院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