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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工处】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特困生补助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 刘丽 发布时间:2020-11-23 访问次数: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帮助特困学子克服家庭经济困难,减轻他们在学习、生活方面的经济压力,体现学校对特困学子的关爱,根据《金陵科技学院特困生补助实施方案(试行)》(金院字〔2017〕128号),开展2020-2021学年特困生补助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我校2020-2021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特别困难”等级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具体申报条件为:

1.品行端正,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合格。

2.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生活节俭、自强不息、诚实守信,无铺张浪费行为。

4.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资金来源

学校从上一年度教育事业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独立建账的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中划拨特困生补助,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监督,实行专款专用,并由下辖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放和管理。

三、评定流程

1.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通知每一位2020-2021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中,困难等级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在网上事务大厅中自愿申请,辅导员、学院根据管理办法核查每一位自愿申请的学生是否符合特困补助的条件,并以适当方式公示,如无异议,学院在网上事务大厅中提交特困补助人员名单,学生逾期申请,视同自愿放弃,请各学院做好相关通知。

2.特困生补助每学年评定一次,各学院根据特困生家庭经济情况变化,每学期适当调整特困生补助学生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补助工作及时准确。

四、申请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4日

五、补助发放

1.申请的学生在网上申请通过后打印《特困生补助申请表》,按照要求签字,学院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工作部(处)统一负责发放。

2.发放的形式:通过财务处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学费卡中分秋季、春季两个学期发放特困生补助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上一学期宿舍内务卫生不合格达3 次及以上者。

2.上一学期有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者。

3.弄虚作假者。

4.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5.在上一学期内出现成绩不及格者(含公选课、网课等学校教务处公布的所有课程)。

6.有铺张浪费行为者。

7.在校期间不参加勤工助学者。

七、审查管理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通知要求,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按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根据数量扣除二级学院资助工作绩效考核相应的分数,请各学院严格把关。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 025-86188898;

联系地址:江宁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室。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