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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商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 申瑞 发布时间:2020-10-29 访问次数:


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0]98号),为确保我校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金院字〔2012〕165号)的要求进行评选。


三、奖励和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院会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


四、评审程序

1.各班级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让学生详细了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政策和评选办法,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强自立,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评审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

2.学生本人于11月3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在学校网上事务大厅系统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系统申报填写,并填写《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见附件)。

3.学院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确定拟受奖励和资助学生名单,并于11月10日前将名单向本学院师生公示。

4.学院将拟定名单上报学校后,学生工作处会对各学院上报材料组织评审,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奖学金的发放

学校收到省教育厅、财政厅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批复和经费后,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由财务处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六、说明

1、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报。

3、这学期调专业的学生符合参评条件的一律放在新学院参评。

联系人:申瑞

电话:86188737

Email:sr@jit.edu.cn

商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