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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我校特困生补助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 邵梁睿 发布时间:2019-11-25 访问次数: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帮助特困学子克服家庭经济困难,减轻他们在学习、生活方面的经济压力,体现学校对特困学子的关爱,根据《金陵科技学院特困生补助实施方案(试行)》(金院字〔2017〕128号),开展2019-2020学年特困生补助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我校2019-2020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特别困难”等级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具体申报条件为:

(一)品行端正,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合格。

(二)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生活节俭、自强不息、诚实守信,无铺张浪费行为。

(四)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补助资金

学校每年从提取自教育事业费的资助专项款中划拨特困生补助专项经费,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监督,实行专款专用。学生工作部(处)每年按学院申报的特困生人数审定各学院特困生补助经费及额度标准,由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放和管理。

三、评定流程

(一)学院成立特困生补助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总支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任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共同组成。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二)困难等级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在网上事务大厅中自愿申请,辅导员、学院根据管理办法核查每一位自愿申请的学生是否符合特困补助的条件,并以适当方式公示,如无异议,学院在网上事务大厅中提交特困补助人员名单。学生逾期申请,视同自愿放弃

注意:学生网上事务大厅申请,需上传参加勤工助学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勤工助学工资条或本学期在岗证明)作为附件。

(三)特困生补助每学年评定一次,各学院根据特困生家庭经济情况变化,每学期适当调整特困生补助学生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补助工作及时准确。

四、申请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7日

五、发放及管理

(一)申请的学生在网上申请通过后打印《特困生补助申请表》,按照要求签字,学院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工作部(处)统一负责发放。

(二)发放的形式:通过财务处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学费卡中分秋季、春季两个学期发放特困生补助金。

(三)获得特困补助的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停发或收回补助金

1.上一学年宿舍内务卫生不合格达3 次及以上者。

2.上一学年有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者。

3.弄虚作假者。

4.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5.在上一学期内出现成绩不及格者。

6.有铺张浪费行为者。

7.学籍异动者。

8.不参加勤工助学者。


商学院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