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金院字[2016]46号)、《金陵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金院字[2017]125号)等文件精神,我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认真的评比和筛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三天。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过期责任自负。
地点:商学院学工办办公室(科技楼3号楼413)
电话:86188738
商学院学工办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