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2018年在学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标准
(一)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学风。
4.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及文艺体育竞赛。
5.本年度课堂出勤率均分及课堂秩序检查均分均不得低于90分(见附件3)。
6.本年度班级同学无违纪情况。
(二)先进个人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在班级、学院学风建设过程中起引领、带动作用的学生。
3.自觉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本年度无任何违纪处分。
按照以上标准择优录选。
二、工作要求
先进集体自主申报,院内统一评选,先进个人由班级确定获奖学生。
请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班级和同学分别填写附件1和附件2,各片区汇总后于12月14日上午11前将电子稿汇总给张帅同学(邮箱:2368863996@qq.com)
请相关班级、同学在规定时间进行操作,逾期责任自负。
附件:
附件1:2018年学风建设先进集体汇总表.xlsx
附件2:2018年学风建设先进个人汇总表.xlsx
附件3:2018学风建设课堂抽查情况统计表.xlsx
商学院学工办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