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现将2017—2018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金陵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金院字[2017]125号)文件要求评选(见附件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按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申请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校级一等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5%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5;
(2) 校级二等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10%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2;
(3) 校级三等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25%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0;
2.转专业学生2017—2018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在当前学院和班级开展。
3.具体操作:
(1)第一阶段(10月15日-10月20日):由班级确定获奖学生,学生本人填写奖学金汇总表(附件)。请各片区于10月21日前将附件2电子稿交王佳璇(邮箱:726402021@qq.com)
(2)第二阶段(10月22日-10月24日):请第一阶段确定后的获奖学生进行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系统申请。系统申请请提交如下材料:a.上一学年(两个学期)各科成绩单完整截图;b.学年综测班级排名表;c.绩点截图。
(3)第三阶段(10月25日-10月30日):网上审核,包括退回后重新提交审核。
请相关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逾期责任自负。
附件:
附件1:金陵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docx
附件2:2017-2018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xls
商学院学工办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