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金院字[2024]115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本人申请,各班级推荐,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综合考察申报学生的在校成绩、科创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拟推荐以下四位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21金融工程 张敏、 21市场营销 陈佳惠、 21审计学 王妍鸥、 21物流管理 阚豪
公示期至9月27日下午3:00。
在此期间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到商学院学工办反映。
联系人:申瑞
办公室:科技楼3,413-2。
商学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