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岛村奖学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2025版)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个人申报,学院评审的基础上,综合考察申报学生的在校成绩、
科创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拟将以下同学作为此次“岛村奖学金”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张允泽、陆艺文、陈玉金、刘敏、周岳、高佳锁、金婉月、鲍奕涵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3日下午四点。
在此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到商学院学工办反映。
学工办地址:科技楼3,413-2
商学院
202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