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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遴选推荐“江苏励志成才之星”的通知
编辑: 申瑞 发布时间:2020-10-10 访问次数:


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0]9号)中评选“江苏励志成才之星”的要求,现就我院“江苏励志成才之星”遴选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院在校就读学生或毕业生。

二、推荐条件

1.在校生:在校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学校和“圆梦助学”等社会各类资助,思想正派,爱国爱党,学习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学校和“圆梦助学”等社会各类资助,思想正派,爱国爱党,表现突出,走向社会工作岗位后在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三、材料要求

(一)填写《“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推荐表》及先进事迹

填写《“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推荐表》(见附件1)及先进事迹,具体要求:

1.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励志成才典型的奋进过程,用励志成才的典型事例,让广大同学产生共鸣,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可从学校、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

2.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左右,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的虚构情节。

(二)填写《“江苏励志成才之星”信息汇总表》

认真填写《“江苏励志成才之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三)报送3张生活照

3张生活照要求:电子版、清晰且不同场景。

四、遴选推送方式

商学院将遴选出优秀人选作为商学院“2020年励志成才之星”给以院级荣誉证书,并推选出其中1位推荐到学校参加校级的“江苏励志成才之星”遴选。

五、报送方式

1.请各班将材料电子稿收齐,班长审评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发给辅导员助理,辅导员助理在10月21日前发给安海霞。

2.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送,其中申请表以“励志之星+班级+名字”命名,压缩包以“班级+励志之星”命名。

商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