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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7-03 访问次数: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准确性,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在校学习、生活,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认定程序和认定时间安排

1、8月10号系统开通,请需要认定的学生登录学生网上事务大厅,按要求进行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网址:http://ehall.jit.edu.cn/new/index.html),操作程序见困难生使用手册[学生组](附件1),新生可以扫描在录取通知书中随寄的“金陵科技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折页上的二维码,进行详细了解。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暂行)》进行申请,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2、9月15日前,各学院收集《金陵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辅导员、学院在学生事务大厅的操作审核方法详见困难生使用手册[审核管理组用户](附件3)。

3、9月20日前,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的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济情况测评结果以及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在校生活状况、学习态度、个人品质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

4、9月25日前,学院认定工作组汇总、审核学生的申请并根据认定标准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

5、9月26日前,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等认定结果在学生网上事务大厅提交至学校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最终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认定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是做好各项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未经学校认定的学生不能享受各项资助政策。各学院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组织认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合理的认定。

2、认定所需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提供加盖区县及以上扶贫办公章的《扶贫手册》、《帮扶手册》及其他建档立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金陵科技学院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证明材料中务必具有经办人、公章、联系电话等完备信息。各学院审核把关,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资助资格,追回资助资金,在校期间不得参与任何评奖评优,并记录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报送同级信用管理机构。

3、困难认定系统将会在9月27日关闭,请各学院注意时间节点。

4、各学院在学校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中导出《金陵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打印纸质表请盖好学院章后,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曹老师,电话:025-86188898。

5、《金陵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6月18日

(附件1)困难生认定app使用说明-学生组用户.doc


(附件2)金陵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3)困难生app使用说明-审核管理组用户.doc
(附件4)金陵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所需相关证明材料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