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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9-2020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编辑: 刘丽 发布时间:2019-04-25 访问次数:

各班级: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苏教助中心[2019]14号)的通知关文件要求,以“应贷尽贷,精准资助”为原则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帮助学生树立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倍加珍惜贷款学生的个人征信记录,结合贷款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象及条件

1.办理对象:凡有助学贷款需求的在校经济困难的非毕业班在校生,且同一学年未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国家开发银行覆盖到生源地的学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未覆盖到的同学到家乡区(县)教育局咨询办理,或当地农村信用社咨询办理。

2.贷款对象的具体条件及相关事项详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5版)》(附件1)。

3. 建档立卡的学生凭借扶贫手册即可申请贷款,无需再提供其他贫困证明,确保 “应贷尽贷”。

二、贷款额度

每生2500-8000元,以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准。

 

三、办理要求及时间

1.首贷学生(江苏省)。学院组织进行预申请,2019年5月23日前,我校江苏籍学生生源地贷款首次申请的信息,请各学院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中完成录入工作,系统网址:(http://58.213.129.204:9080/pros/identity/index.action),由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导入开行系统(6月初),学生待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自行在“在线服务系统”打印申请表。(注:预申请的学生申请表上有“标识”,无需盖章)录入结束后请认真校对信息;

2. 首贷学生(省外)。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中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完成注册,并及早与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联系,问询申请的详细材料和办理要求(各省市要求有差异)。学生本人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进行打印,本人签字后交学院,统一收集后,请于5月31日前送至江宁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办公室办理盖章手续

3. 续贷学生(之前已经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在需要继续办理贷款的学生)。由于各地区(县)教育局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截止时间不一致,学生从即日开始,在6月15日之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http://www.csls.cdb.com.cn/)完成续贷申请,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本人自行在该系统中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无需盖章。利用暑假期间(8-9月)前往生源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四、注意事项

1. 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并加强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对学生的续贷声明逐一进行审查,并将续贷声明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有效手段。

2.请续贷学生及时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中的个人、学院、学号、专业、通讯等相关信息,如有出入请相关学生暑假期间回生源地办理贷款时,请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予信息变更;

3.对于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由学生本人提供生源省份贷款政策及所需材料样本(可找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了解),学校可协助学生按照其所在省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也为外省籍学生准备了《金陵科技学院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见附件2,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使用,例如:各生源地农村信用社办理的生源地贷款,即可使用该证明);

4.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在线申请。遇到各种困难,请及时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95593求助和咨询。



                           

学生办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