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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江苏励志成才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8-03-01 访问次数:
各学院:
根据苏教助中心[2018]2号《关于开展“江苏励志成才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在我校开展“励志成才之星”评选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并积极报送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针对走向社会工作岗位后,工作两年以上的全校毕业生。
二、参评条件
在校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学校和“圆梦助学”等社会各类资助,并在走向社会工作岗位后,爱国爱党,在所在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励志成才典型的奋进过程,用励志成才的典型事例,让广大同学产生共鸣,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可从学校、 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
2.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字数控制在150O—20OO字左右,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的虚构情节。
3.每个学院上报人数至少1名。
四、评选程序
1.事迹材料选送。各学院在认真对照参评条件、开展初评的基础上,填写推荐表 (附件),并附以学校审核后的事迹材料和生活照 (2张),于2018年4月10日之前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室,电子邮箱: xszz@jit.edu.cn。
2.我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参评材料进行评审并上报省资助中心。
3.经省资助中心评审,最终评出10位“江苏励志成才之星”及10位“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提名奖”人选,并在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五、表彰奖励
1. 经省资助中心将举行“江苏励志成才之星”表彰仪式,对获奖人员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牌。
2.分“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提名奖”、“江苏励志成才之星”评选入围三个章节,汇编出版《绽放—江苏励志成才典型事迹》,开展宣传活动。
3.对于评选获奖同学,我校将给予配套奖励。
 
附件:“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推荐表:下载请点击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2月27日